德国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94年10月25日颁布、2013年10月19日修订的《商标法》。 德国专利商标局”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,官方语言为德语。德国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但对于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,也可以“在先使用”主张商标权。德国是《巴黎公约》、《新加坡条约》、《WIPO公约》、《商标法条约》、《尼斯协定》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;德国是《马德里议定书》和《马德里协定》成员国,同时德国也是欧盟成员国,故商标注册可通过“单国注册”、“欧盟注册”或“马德里国际注册”的方式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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